【聖經文化百寶箱】專欄6
耶穌時期-十字架
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,我們祖宗的上帝已經叫祂復活了(徒5:30)
「十字架」的希臘文原意是指削尖的木樁,有「十」字型與「T」字型。據考證釘十字架的刑罰早在瑪代、波斯時期已經開始被使用,後來希臘人、迦太基人、羅馬人持續沿用,但對於希臘人及羅馬人來說,因十字架的刑罰過於慘酷,只施於逃跑的奴隸,該國公民則禁止使用這酷刑。
到了羅馬帝國時期,主要限於顛覆國家的叛亂罪。猶太人也曾使用釘十字架的刑罰,在二約之間的哈斯蒙尼王朝(亞歷山大・雅納斯),因為內戰將八百名猶太人釘在十字架上處死。[1]
[1] 約瑟夫,猶太古史,494頁。
「十字架」的希臘文原意是指削尖的木樁,有「十」字型與「T」字型。據考證釘十字架的刑罰早在瑪代、波斯時期已經開始被使用,後來希臘人、迦太基人、羅馬人持續沿用,但對於希臘人及羅馬人來說,因十字架的刑罰過於慘酷,只施於逃跑的奴隸,該國公民則禁止使用這酷刑。
到了羅馬帝國時期,主要限於顛覆國家的叛亂罪。猶太人也曾使用釘十字架的刑罰,在二約之間的哈斯蒙尼王朝(亞歷山大・雅納斯),因為內戰將八百名猶太人釘在十字架上處死。[1]
[1] 約瑟夫,猶太古史,494頁。
【釘十字架的刑罰】
猶太史家約瑟夫形容羅馬的十字架刑罰是「慘死之最」,受刑者在十架上掛著幾天等死,是當時百姓時常見到的景象。
犯人要背自己的十字架橫樑,然後釘在由橄欖樹砍掉樹枝的樹幹上,通常樹幹可以不斷的被重復使用,有時被砍下來的樹幹還會發新枝;有時也會釘在一些枯的樹幹上。十字架的高度大概是210公分至280公分,而不是我們在電影中所看到的那麼高,犯人的腳踝離地大概只有20公分,這從某兵丁以牛膝草(或蘆葦桿)繫緊海絨蘸醋給耶穌喝可以得知。[1] 據約瑟夫的說法,執行者會刻意選擇一些路過的人很容易看見的地方或山丘行刑。路人經過時,眼睛平視就可以看得見受刑人的慘狀,這樣可以達到威攝百姓的目的。主後七十年羅馬軍隊包圍耶路撒冷期間,被釘十字架的猶太俘虜人數一天達到五百人之多,可想當時耶路撒冷困境與百姓的絕望。 [1] 參馬太福音27:48;馬可福音15:36;路加福音19:29;約翰福音19:29。 |
【考古的發現】
一九六八年考古學家在耶路撒冷附近的古墓中,發現一名大概屬於主後7–66年間的男子,年紀約二十多歲的腳骨。從這腳骨推測,腳踝的釘法從腳跟骨放一塊木板然後釘入。因一根釘子無法同時釘入二個腳跟骨,可能會將二個腳跟骨分別從十字架二側釘入。長鐵釘也不是從手掌部位穿入,而是從下手臂的橈骨和尺骨中間釘上去(如下團),[1]這樣可以牢牢將手臂固定在橫樑上;受刑者臀部下面有一塊木頭(sedile),可以稍微拖住身體的重量。在十字架上釘著,會因疲勞而導致呼吸愈來愈困難,就這樣拖二至三天而嚥氣死亡。如果因故要速死,可以將受刑者的脛骨打斷,使身體向下垮,以致無法呼吸。
[1] 路加福音24:39,約翰福音20:20、25、27的「手」,這希臘字可以包含下臂。
[1] 路加福音24:39,約翰福音20:20、25、27的「手」,這希臘字可以包含下臂。
關於十字架還有一個的地方值得一說,就是耶穌十字架上的掛牌。一般我們都認為應該是長方形的形狀,但很有可能長方形的二邊都還有一個三角形,因為耶穌那時代第一世紀羅馬的標誌形式就是這樣子。
【釘十字架的過程】
主耶穌是被以搧動叛逆的罪名釘十字架,因為祂表明自己就是猶太人的王(這是羅馬當局不允許的),彼拉多怕引起暴動,為平息眾怒也只能用這名義來辦耶穌,所以在十字架上掛一個牌子,以希伯來文、希臘文、拉丁文寫上「拿撒勒人,耶穌,猶太人的王」,雖然猶太宗教領袖拒絕這樣的說法。[1]
可想而知,耶穌走上釘十字架的道路是無可避免的,他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,可以明白他曾恐懼、害怕過,但最後他順服了。我們若瞭解當時釘十字架的恐怖過程,一定會很慶幸自己不是活在那個時代。
首先,鞭刑是釘十字架過程中的一個正常的程序,一根木柄上有幾條繩子,羅馬人稱之為鞭子,每個繩子都有小金屬球,球上有鋒利的骨片。在背部上來回幾十次的抽打後,骨片對背部皮膚的撕扯,可以說已經是皮開肉綻、遍體鱗傷,在這巨大的開放性傷口,有些人早在鞭打的過程中就死亡了。因此當耶穌揹著自己的十字架橫木時會跌倒,這是很自然的事,因他已是精疲力竭了,需要有人幫忙揹他的木頭。
遊街示眾也是釘十字架的標準程序之一,在城市裏遊街,是為正義提供最後的機會,如果有人看到他,且有證據證明他是無辜的,他可以在死刑判決發佈之前,迅速跑到總督那裏陳情。但就耶穌而言,他的定罪和處決是在一個節日的清晨進行的,為什麼?為了趁耶穌的支持者們還在睡覺時,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,還來不及反應。
犯罪者是裸露身體釘十字架,男人前面被遮住,女人前面和後面被遮住,這是要羞辱和貶低受害者。猶太人在執行死刑時,會將一個裝有沒藥的酒,給被釘十字架的人喝,以麻痺他的感覺。所以,在聖經中我們也可以閱讀到跟隨耶穌的婦女中有人為他準備了這酒,但不同的是耶穌卻沒有喝。
羅馬時代通常被釘死的人會被吊在十字架上,直到他們的身體被野生動物吃掉。但是在猶太地區並沒有這樣做,因為摩西的法律有規定,在日落前屍體要被取下來。
約翰福音記載,為避免耶穌的屍首在安息日的時候還留在十字架上,[2]於是兵丁打算要打斷耶穌的腿,好讓耶穌快點死亡,可以在安息日前下葬。但來到耶穌面前,發現耶穌已經死了,一位兵丁用槍扎了祂的肋旁,確定耶穌已沒有生命跡象,就沒有打斷祂的腿,這就應驗了聖經說的「又保全他一身的骨頭,連一根也不折斷(詩34:20)。」
[1] 約翰福音19:19–22。
[2] 約翰福音19:31。
可想而知,耶穌走上釘十字架的道路是無可避免的,他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,可以明白他曾恐懼、害怕過,但最後他順服了。我們若瞭解當時釘十字架的恐怖過程,一定會很慶幸自己不是活在那個時代。
首先,鞭刑是釘十字架過程中的一個正常的程序,一根木柄上有幾條繩子,羅馬人稱之為鞭子,每個繩子都有小金屬球,球上有鋒利的骨片。在背部上來回幾十次的抽打後,骨片對背部皮膚的撕扯,可以說已經是皮開肉綻、遍體鱗傷,在這巨大的開放性傷口,有些人早在鞭打的過程中就死亡了。因此當耶穌揹著自己的十字架橫木時會跌倒,這是很自然的事,因他已是精疲力竭了,需要有人幫忙揹他的木頭。
遊街示眾也是釘十字架的標準程序之一,在城市裏遊街,是為正義提供最後的機會,如果有人看到他,且有證據證明他是無辜的,他可以在死刑判決發佈之前,迅速跑到總督那裏陳情。但就耶穌而言,他的定罪和處決是在一個節日的清晨進行的,為什麼?為了趁耶穌的支持者們還在睡覺時,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,還來不及反應。
犯罪者是裸露身體釘十字架,男人前面被遮住,女人前面和後面被遮住,這是要羞辱和貶低受害者。猶太人在執行死刑時,會將一個裝有沒藥的酒,給被釘十字架的人喝,以麻痺他的感覺。所以,在聖經中我們也可以閱讀到跟隨耶穌的婦女中有人為他準備了這酒,但不同的是耶穌卻沒有喝。
羅馬時代通常被釘死的人會被吊在十字架上,直到他們的身體被野生動物吃掉。但是在猶太地區並沒有這樣做,因為摩西的法律有規定,在日落前屍體要被取下來。
約翰福音記載,為避免耶穌的屍首在安息日的時候還留在十字架上,[2]於是兵丁打算要打斷耶穌的腿,好讓耶穌快點死亡,可以在安息日前下葬。但來到耶穌面前,發現耶穌已經死了,一位兵丁用槍扎了祂的肋旁,確定耶穌已沒有生命跡象,就沒有打斷祂的腿,這就應驗了聖經說的「又保全他一身的骨頭,連一根也不折斷(詩34:20)。」
[1] 約翰福音19:19–22。
[2] 約翰福音19:31。
【人子被舉與銅蛇】
耶穌釘十字架為何與救贖有關呢?耶穌說:「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 ,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,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(或作:叫一切信的人 在他裏面得永生)。」[1]耶穌用這話來提醒尼哥底母,摩西過去所造的銅蛇,的確是以色列人得救的途徑。但這銅蛇是暫時的,也只能救活他們一次。耶穌要告訴尼哥底母你所看見的神蹟與銅蛇一樣,沒有叫人活下去的功效,叫人活的乃是上帝。
當以色列人從埃及地逃亡出來以後,持續的在曠野行進。因為以東王不願讓以色列人進入國境,以色列人就必須繞過以東這國家。而這期間路途難走,他們心裡就煩躁起來,怨讟上帝和摩西。上帝就使火蛇進到以色列群中,凡是被火蛇咬到的都必死掉,以色列人死了許多的人。後來,在百姓的苦苦哀求下,上帝吩附摩西製造一個銅蛇掛在杆子上,凡被火蛇咬到的,一望這銅蛇就可以活著了。 過去銅蛇如何被上帝使用,現在人子耶穌也一樣被上帝使用。不僅是要讓人有活下去的盼望,更不同的是,銅蛇的被舉起是暫時的,但人子耶穌的被舉起卻是永遠有效的。被舉起來釘在十字架上的人子耶穌,永遠是「上帝的羔羊,除去世人罪孽的」。 [1] 約翰福音3:14-15 。 |